香港邮政电子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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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职务)

香港邮政电子證书(机构职务)可发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策局或部门、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之有效商业登记證之机构以及获香港法例认可之本港法定团体;并识别已获该登记人机构授权使用该电子證书(机构职务)私人密码匙的成员或僱员(即「授权用户」)。登记人机构必须先与香港邮政核證机关作出安排,香港邮政核證机关才可以为登记人机构发出电子證书(机构职务)。

目前,电子证书(机构职务)提供予下表所列的登记人机构。

登记人机构名称 核证登记机关名称
医院管理局 医院管理局
香港中文大学医院 香港中文大学医院
港怡医院 港怡医院

登记人机构相关的核证登记机关(如有的话),会为该登记人机构提供证书申请及撤销请求的服务。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职务)载有以下登记人机构资料: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职务)的有效期可为一年至四年。其收费如下:

  一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二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三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四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新申请及续期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150元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300元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450元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600元
行政费
(不论授权用户数目多少)
每份申请港币150元 每份申请港币300元 每份申请港币450元 每份申请港币600元
如申请表内包括不同有效期电子证书的申请,行政费以该次申请中所有电子证书中最长有效年期为准。

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只会签发RSA密码匙长度为2048位元的电子证书(机构职务)。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职务)的倚据限额: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所订之「倚据限额」现为每份电子证书(机构职务)港币一万五千元

核证作业准则

关於发出电子证书(机构职务)的准则,请参阅电子证书(机构职务)核证作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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